关于在全区执法司法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工作中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通过围绕“一域一重点”抓点促面、统筹推进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公开受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以挂名或持有干股等形式参与营利活动情况;
(二)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
(三)侵害劳动者权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导致网络电信诈骗高发多发情况;
(四)执法不严、违规执法、充当“保护伞”情况。
二、监督方式
1.来电举报
举报电话:0931-6229979、0931-6229989。
2.来信来访举报
举报信箱:2981973980@qq.com(邮编:730084)
来访地址:兰州市红古区红古西路56号
三、受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结束,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8:00。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