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红古区多家单位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重要性,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检察干警“兰检微共治”平台进行再次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反馈案件线索。
生态宜居,百姓易居。近年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综合履职,检察干警多次开展古树名木专项检查、河洪道联合执法等行动,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开展法律宣传,以“检察蓝”守护祖国的绿水青山。

接下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继续落实检察责任,依法能动履职,与相关职能单位、部门携手共治生态问题,共育美丽宜居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