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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再次安排学习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时间:2020-11-02 10:54:3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12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会上,全体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了党中央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的要求,推动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兰州市检察机关关于认真执行市委政法委《关于省委<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兰州市贯彻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安排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兰州市检察院关于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甘肃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兰州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落实情况进行自评自查的通知。

会议要求:要始终把政法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党组成员要持续推进分管部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活动,做到在思想上对党忠诚,行动上听党指挥,不断提升党领导检察工作制度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强化请示汇报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主动积极向区委汇报工作,常态化落实向区委、政法委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等制度,切实将《条例》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的各个层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各个环节。

最后检察磊强调:党组成员要以上率下,自觉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把红古地域特色与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着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为平安红古提供优质检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会议精神要传达到每个干警,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宣传好、学习好、运用好《条例》,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学思践悟,用《条例》更好地指导检察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