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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检察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时间:2020-12-11 10:25: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精神,红古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并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了排查,经初查发现兰州市第十七中学、第十八中学、海石二小、海石幼儿园等学校存在校园周边公交车路线和停靠点设置不合理,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12月8日,红古区检察院牵头召集了区教育局、交通局、红古交警大队、交发建等职能部门及四个学校的负责人一同在学生中午放学期间到城区学校集中区域进行实地查看和了解,并一起进行了探讨研究,形成了初步整改方案,在场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各司其职,当日对初步确定的整改方案进行试点,联合开展了一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以保障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群众的一致认可。下一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发挥检察公益监督职能,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探索建立检察长列席校园安全大会制度,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力度,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让老师学生们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安全、高效的上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