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王某某与兰州市红古区红古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我院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干警前往旁听学习。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层面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支持抗诉的理由。承办法官精准归纳争议焦点、耐心查明案件事实及证据。我院旁听干警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不干预法庭审理,从庭前准备开始全程参与旁听。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旁听庭审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既能开拓思路,又能增长见识。在经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后,干警们对庭审中所需证据的全面性、程序的合法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通过此次“零距离”旁听学习,我院干警收获良多。有干警表示,一个优秀的民事检察官,应当把眼前的具体案件与相应的实体法、程序法规范、恰当地联系起来,进行有理有据地阐述与辩驳,提高办案质量。
民事检察的道路可能会布满荆棘,但是只要时刻保持着学习的心态,就会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其美妙之处。我院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干警将持续加强自身各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创新思维、理念、机制和工作方法,全面推动民事法律监督工作数量、质量、效果整体提升,不断开创监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