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守护防洪安全底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值汛期到来之际,为落实河道清障工作,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守护汛期安全,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联合辖区街道、派出所进行了防汛巡查。

巡查人员一行对防汛一、二号大坝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防汛大坝是否完整、泄洪通道是否通畅、排洪道是否存在污染等情况,切实对影响行洪安全的各类隐患做到排查到位、底数清楚、督促及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严防因防洪设施问题引发的次生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院办案组干警询问了两段河长对河道的日常管理情况,详细了解了水污染防治、汛期险情预警方案情况,并向其进行了防汛防灾安全知识宣传,叮嘱他们严密关注雨势,在特大暴雨或洪水来袭前必须安全转移。针对行洪道内生长的杂草树木阻碍行洪的问题,河段负责同志表示,将立即全面清除各类阻水障碍物,恢复河道行洪能力,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下一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对全区河道流域的检查力度,以维护公益为目标,力促公益诉讼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引导行政机关及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防汛的重要性,营造共同维护汛期安全、保障河道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