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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进行时】红古检察依法出庭抗诉 揭露虚假诉讼真相

时间:2024-05-31 17:35: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423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王某博与陈某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王某博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支持抗诉,我院民事检察干警受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参加庭审。

【案情回顾】

2013年,陈某睿向王某博借款3万元,借款期限为2013620日至2013820日。2013年至2014年期间,陈某睿不定期还款18,000元。20161130日,陈某睿向王某博出具5万元的借款凭证,该借款凭证是王某博通过计复息的方式虚增债务所致。2017年,王某博隐瞒陈某睿已清偿18,000元债务的事实,采取虚假陈述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直击庭审】

庭审现场,我院办案干警从四个方面发表庭审意见:一是案涉借贷合同无效;二是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三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四是采取虚假陈述手段,以实现基于非法高利放贷而产生的高额非法利益为目的滥用诉讼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其行为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请法庭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根据最高检《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通报,借款合同纠纷占虚假诉讼监督案由52.8%,是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的主要办案类型,由此看出,民间借贷仍是虚假诉讼的高发易发领域。今后,我院将持续聚焦民间借贷领域,发掘虚假诉讼监督线索,以精准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