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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以“四个突出”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时间:2024-10-24 19:00: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活动的检察监督,督促其依法正确履职,切实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是强化检察机关与强制隔离戒毒机关工作衔接的有效之举。近年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相互支持、通力合作,不断增强试点工作成效,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积累了新经验、探索了新路径,逐步形成了相互促进、互联共建、有机融合的新工作局面,有效推动了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突出驻所办公室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有序开展,2022年3月,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共同研究并会签了《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 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并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驻所办公室成立以来,在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对强制隔离戒毒各执法环节进行了有效监督,纠正违法苗头,办理了全市首例司法行政强制隔离监督案。同时,驻所检察官还在监督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营造了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良好环境。

突出个案精细办理推进类案治理

   2023年10月,红古区人民检察院驻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在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郭某某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中存在管辖法院告知错误的违法情形。发现问题后,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对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近6年已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300多本卷宗及派出所涉及强制隔离戒毒的114本卷宗进行了审查,发现管辖法院告知错误的违法情形并非个案,而是共性问题,有必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类案监督。随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15件,其中个案检察建议11件,类案检察建议4件,决定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并进行了认真整改,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突出实地检查方式精准发现问题

   为将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落实落细,2024年6月中旬,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对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就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变更、执行三个关键环节开展实地检查监督。通过现场查看监控视频、查阅戒毒人员管理台账资料、发放调查意见表、与干警交流谈话等方式开展检查,从中发现涉及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日常监管安全、权益保障等3类问题共计14条,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存在的问题全部予以采纳,并进行了全面整改。

突出协作配合职能规范监督活动

   2023年下半年以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就共同推动开展工作多次进行了座谈调研,双方结合工作实际,于2024年5月会签了《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驻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列席会议制度(试行)》,强化对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活动的工作衔接。文件规定了依法规范执法、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等工作目标,明确了监督工作职责及机构,确定了戒毒人员脱逃、涉嫌犯罪、所外就医、非正常死亡等涉及规范执法、场所安全、权利保障的监督重点,实现检察官信箱在各管理大队“全覆盖”,制定了重要执法活动会商机制,确保强制隔离戒毒各项检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