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侦查权”是检察机关侦查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行使的重要手段。近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侦查协作办公室为依托,与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法制办公室召开座谈会。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法制办负责人、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法制办干警参会。
会上,双方就机动侦查权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机动侦查的典型案例等与参会人员共同进行了学习。随后,双方就符合条件的案件建立通报机制进行了初步的协商,对建立通报程序、案件线索移送、定期召开检警联席会议进行信息共享等内容达成初步共识,并拟建立符合启动检察机动侦查权案件通报制度。
通过本次座谈会,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与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法制办对检察机动侦查权的适用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今后适用检察机动侦查权移送案件线索畅通了渠道,通过推进检察机动侦查权的适用,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