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学前教育法治保障,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近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走进龙源幼儿园,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展“守护幼儿成长 共筑法治校园”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为幼儿园的孩子、教职工带去了一场法治盛宴。

宣讲中,检察官李娟娟结合典型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安全责任、禁止体罚、从业人员准入等关键条款进行解读,重点强调:幼儿园需杜绝“小学化”倾向,不得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的学科培训;教师虐待儿童、性侵等行为将面临终身禁业和刑事追责;家长发现幼儿园违规行为可向检察机关或教育部门举报。
随后,检察官利用图片、视频以及实物展示,向孩子们普及如何辨别健康食品与垃圾食品,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针对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检察官深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从食材采购、储存、加工到食品留样,每一个环节都进行细致指导,确保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
参训职工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案例生动,既有理论深度又具有实践意义,使大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更深入的理解。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辖区内幼儿园普法宣传,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