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根据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接访活动的安排,现将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月”活动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6年3月3日至3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接访地点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室。
三、接访范围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和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不服的申诉;
3.反映检察机关违法违规办案或者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4.对属于检察机关违法违规办案或者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5.案件被害人及其直系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6.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来访预约
1.现场预约:兰州市红古区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2.电话预约: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0931-12309。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3日